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华国平先生、李论先生、马卫国先生、王兆千先生、刘力先生、侯绪超先生、徐作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韩国孙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韩国孙公司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