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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龙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52,477,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79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241,345,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1,13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5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15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13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092,687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286,7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

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69,0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27%;反对286,7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05%;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482,887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225,9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弃权1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09,2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31%;反对225,9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4%;弃权1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5%。

关联股东: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481,087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0%;反对226,9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1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07,4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69%;反对226,9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3%;弃权1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7%。

关联股东: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0,468,487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0%;反对226,9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5%;弃权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94,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40%;反对226,9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3%;弃权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7%。

关联股东: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凡、李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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