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乾照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0号),乾照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7,5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763,769.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236,230.55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1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40,000万元)用途,用于实施新项目“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1 | 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 | 75,000.00 | 14,564.81 | 60,435.19 |
2 | 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 | 40,000.00 | 18,976.74 | 21,023.26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2,923.62 | 32,923.62 | - |
合计 | 147,923.62 | 66,465.17 | 81,458.45 |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Mini/Micro、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制造项目 | 141,375.48 | 75,000.00 |
2 | 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 | 43,851.83 | 4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合计 | 176,375.48 | 150,000.00 |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及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及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琳 王成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