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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3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与会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以本部的部分房屋及生产用机器设备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的贷款,并签订《抵押合同》。担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抵押期限十三个月。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徐克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徐克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做出如下调整:

战略委员会:于胜东(召集人)、徐克哲、孙军

审计委员会:徐克哲(召集人)、赵连奎、孙军

提名委员会:孙军(召集人)、于胜东、徐克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克哲(召集人)、于胜东、孙军

本次调整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徐克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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