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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2日,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江海股份”)控股股东亿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投资”、“转让方”)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投”、“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亿威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浙江经投出让其持有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170,13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2%(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经投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浙江经投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2024年9月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上市公司6,628,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意向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12月24日,亿威投资与浙江经投签署了《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亿威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浙江经投出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127,578,590股,占截至2024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比例为15%;同时亿威投资承诺,自过户完成日起至过户完成满18个月之日的期间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9,536,675股股份(约占截至2024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7%)所对应的所有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份对应的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2024年12月25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相关批复,同意浙江经投收购江海股份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2025年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4号),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考虑股份购买计划继续实施的影响,浙江经投将通过协议转让及二级市场购买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4,207,0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8%。浙江经投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过户股数127,578,59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过户股份数量占江海股份总股数的15%。

三、股份过户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后,出让方亿威投资及受让方浙江经投在上市公司中持有权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亿威投资(出让方)245,021,00028.81%28.81%117,442,41013.81%6.81%
浙江经投(受让方)---134,207,09015.78%15.78%

注:比例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850,523,941股)计算,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2024年3月1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双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自过户完成日起至过户完成满18个月之日的期间内,亿威投资承诺放弃其持有的江海股份59,536,675股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份对应的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7%。

2、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34,207,090股,占江海股份总股数的15.7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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