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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32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490,566.05元(不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28,509,43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252,695.0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修订,经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二次修订。

公司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20年3月9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转出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同时,考虑到时间周期等因素,与前述项目相关的尾款、项目运行所需的铺底流动资金等相关支出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公司账户状态
168607281994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已销户
26317849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已销户
373287279550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已销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93.33万元(最终结算金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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