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5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费忠新、车磊、朱欣。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温州东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食品”)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集团”)签署《租赁合同》、《综合物业服务协议书》,承租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上戍乡外垟村的房产与土地用于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详情请见2023年1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9)。
为加快公司在生猪屠宰和肉制品深加工产业链的布局,充分考虑并体现股东权益,汇聚整合股东资源,优化运营成本,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生猪屠宰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拟将上述生猪屠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东日食品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温州东日家畜屠宰有限公司,并与菜篮子集团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综合物业服务协议书》。本次变更仅涉及合同签约主体变更,其他合同内容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加泽、黄胜凯、赵陈生、郑哲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