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及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3日披露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揭明先生及邹园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合伙人揭明先生工作调整,现指派熊宇先生作为签字合伙人接替揭明先生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熊宇先生、邹园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熊宇先生,2013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熊宇先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 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