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传票。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3,430,691.06元人民币及违约金。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近日,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顾地科技”)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传票》、《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原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
被告:长沙市华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果村雍家组
根据原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状所称:
原告向被告指定湖南区域项目及主体供应管材,截至2020年,被告书面确认拖欠货款3,430,691.06元,并作出相关付款承诺。但被告未按承诺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原告于2022年11月8日向被告发出催款函,要求被告清偿欠款。截止至起诉日,被告仍未支付相应款项。
原告认为被告拒不付款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原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原告向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430,691.06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297,391.58元(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收50%的标准计算,自2022年11月30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7月10日),暂合计3,728,082.64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进展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顾地科技诉长沙市华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于2025年1月6日立案。
二、本次诉讼的受理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传票》、《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传唤事由为开庭,开庭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举证通知书》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后第十五日届满(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前向法院提交证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传票》;
2、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