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振华股份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总经理柯愈胜先生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5001号),因其涉嫌短线交易振华股份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本次事项系对柯愈胜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柯愈胜先生将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