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投服中心函〔2025〕14号),现将《股东质询请求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并董事会、监事会: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股东权利。
2025 年1 月11 日,你公司发布《关于未在停牌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改正被叠加实施退市?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2024年5月10日黑龙江证监局责令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因未能按期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11 月11 日停牌 。公司未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 (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改正,公司股票将于1月14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险警示。如在被实施退市?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完成改正,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截至目前,仍有56,839.15万元占用资金未归还。
2024年6月5日,投资者服务中心向你公司发送《股东质询请求函》(投服中心函〔2024〕268号),问询资金占用解决事宜,并依法请求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资金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7月5日,你公司公告已就一笔1987.5万元的占用款项向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追偿。但截止目前,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怠于履行董事、
监事法定职责,明知控股股东拖延不还会导致公司退市的后果,仍未对剩余54,851.65万元采取诉讼追偿措施,放任公司退市的损害结果发生,侵害了你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投资者服务中心再次敦促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尽快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追偿,如资金占用方拒不归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8.6 条、第9.4.1条等相关规定,你公司将被终止上市。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密切关注上述资金占用解决进展,保留以股东代位诉讼等方式依法提请相关责任主体承担?事赔偿责任的权利。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披露并回复投资者服务中心。”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中的相关要求,并将就相关要求积极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沟通,敦促亿阳集团尽快归还资金占用款项。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股东质询请求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