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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7月1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票1,762,000股于2021年7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即2021年7月13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截至2022年7月13日,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确认归属到持有人份额对应持股总数的30%,共计5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截至2023年7月13日,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确认归属到持有人份额对应持股总数的30%,共计49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完成回购账户37,940股回购股票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53,508,060股变更为353,470,120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占总股本比例相应调整。

截至2024年7月13日,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确认归属到持有人份额对应持股总数的40%,共计64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13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中因人员离职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17,750股将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无偿收回(已经现金分配的收益不再收回),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再行分配。

截止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0%以上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锁定期满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事项的变更。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管理委员会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除本条前两项所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一)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已解锁股票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择机卖出股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4) 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现金分配。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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