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1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到期债务,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3.9839亿元的应收账款为公司正在准备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0亿元,授信期限为不超过13个月,利率不超过3.80%。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主体授信额度7.00亿元,其中敞口金额3.20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3个月,授信项下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专项用于内保直贷业务,期限不超过13个月)、代客资金交易、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额度等,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合规融资。具体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函、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