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陆药业”)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药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被担保人海昌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05%股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 |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796457953W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长顺路36号 |
法定代表人 | 武杰 |
注册资本 | 4,311.503万元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06年11月30日至长期 |
登记机关 |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股本结构
截至目前,海昌药业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持股数额(股) | 出资比例 |
1 | 北陆药业 | 22,008,109 | 51.05% |
2 | 曾春辉 | 12,374,794 | 28.70% |
3 | 其他股东 | 8,732,127 | 20.25% |
合计 | 43,115,030 | 100.00% |
3、经查询,海昌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财务指标
海昌药业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21,747,587.90 | 98,497,019.40 |
利润总额 | -21,654,969.36 | -7,329,638.92 |
净利润 | -16,881,432.07 | -5,488,231.93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73,229,241.39 | 636,985,101.51 |
负债总额 | 341,012,742.47 | 409,349,509.23 |
净资产 | 232,216,498.92 | 227,635,592.28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海昌药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项下的各类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海昌药业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项下的各类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海昌药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项下的各类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海昌药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项下的各类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海昌药业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需要。该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海昌药业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持有海昌药业51.05%的股份,派出董事在其董事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提名董事长,能够对海昌药业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海昌药业提供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海昌药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4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8.48%;海昌药业以其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为其贷款1.5亿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占其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59%。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
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