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陆药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以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药业”)80%股权作为质押,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1.6亿元的并购贷款,用于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收购天原药业80%股权部分对价款,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以北京银行审批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1、贷款额度:1.6亿元(具体金额以与银行确定为准)。
2、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确定为准)。
3、贷款利率:以与银行签署并购贷款业务相关授信合同/协议为准。
4、贷款用途:用于置换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收购天原药业80%股权部分对价款。
5、担保方式:以公司持有的天原药业80%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6、还款方式:按季付息,按约定方式还本。
公司尚未与银行正式签订并购贷款等协议,具体内容以北京银行审批为准。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 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00601140711P |
注册地址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周印军 |
注册资本 | 5,600万元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普通货运服务;地产中药材收购(不含限制品种);中药材种植;种子生产、销售,食品生产;中药饮片加工、销售;土特产品销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推广、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00年10月17日至2030年10月16日 |
登记机关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天原药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形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北陆药业 | 货币 | 4,480.0 | 4,480.0 | 80.00% |
2 | 天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货币 | 1,077.6 | 1,077.6 | 19.24% |
3 | 刘德全 | 货币 | 25.5 | 25.5 | 0.46% |
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形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4 | 胡悟 | 货币 | 14.4 | 14.4 | 0.26% |
5 | 沙振方 | 货币 | 2.5 | 2.5 | 0.04% |
合计 | 5,600 | 5,600 | 100.00% |
3、经查询,天原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本次并购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授权及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旭先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贷款银行及相应额度、期限和利率、签署上述贷款及质押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