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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科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0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92,2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12,375,254.72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8,244,432.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51,630,313.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10Z002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67,125.4567,125.45
2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13,366.2813,366.28
3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3,708.503,708.50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32.077,732.07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96,932.3096,932.3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163.03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78,230.73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资总额投资进度原计划完成时间
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67,125.4523,450.5834.94%2025.8.31
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13,366.28320.512.40%2025.8.31
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3,708.50331.208.93%2025.8.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32.07583.977.55%2025.8.31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
合计96,932.3029,686.2730.6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83,094.4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94,046.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411.99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总体投向的前

提下,基于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投资明细,并根据调整后的实施计划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一)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整体情况

经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除外)投资总额及计划完成时间调整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变动金额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总投资金额其中: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其中: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67,125.4567,125.4572,882.5367,125.455,757.082026.7.31
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13,366.2813,366.2813,366.2813,366.280.002025.8.31 (此次未调整)
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3,708.503,708.503,708.503,708.500.002026.12.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32.077,732.077,732.077,732.070.002026.12.31
合计91,932.3091,932.3097,689.3891,932.305,757.08

(二)各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

(1)本次调整的主要原因

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的演进,为更好地推动检测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升级,公司对原有的投资方向进行了重新的评估和调整,从原有主要投向建工、环保领域的传统检测方向调整为对检测新方向的能力提升投入,以及通过增加先进检测设备提升检测技术的投入;根据投资方向的调整,公司需对原有实验室布局等同步做出相应调整,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差异;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检验检测总部的使用需求,增加低碳绿色材料、低碳绿色建造技术、低碳智慧运维技术等的应用,践行企业绿色低碳环保智能的发展理念,公司对使用面积进行了扩展、对部分功能进行了升级,故本次对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明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2)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

总额拟由67,125.45万元调增至72,882.53万元,并调整各项目投资明细,

主要是调增建安工程费10,638.67万元、调减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2,745.42万元;调减基本预备费954.26万元;调减铺底流动资金1,181.91万元。投资总额共调增5,757.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未变,其余由自有资金补足。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变更情况
项目总投资金额其中: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其中: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工程建设费59,552.7859,552.7867,446.0361,688.95-
1.1建安工程44,700.0044,700.0055,338.6749,581.59投资总额调增10,638.67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调增4,881.59万元
1.2软硬件设备购置费14,852.7814,852.7812,107.3612,107.36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均调减2,745.42万元
2基本预备费2,977.642,977.642,023.382,023.38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均调减954.26万元
3铺底流动资金4,595.034,595.033,413.123,413.12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拟投入均调减1,181.91万元
4项目总投资67,125.4567,125.4572,882.5367,125.45投资总额共调增5,757.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未变,其余由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调整后,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39,254.38万元,净利润8,580.85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50%,投资回收期为8.79年。项目财务指标良好。

(3)调整实施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实施周期36个月,原预计于2025年8月31日实施完成,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的演进,公司对原有的投资方向进行了重新的评估和调整,根据投资方向的调整,公司需对原有实验室布局等同步做出相应调整,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差异。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因“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完成依托于本项目,故“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本次调整的主要原因

为确保公司的服务或技术能够满足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

的战略规划方向,更加聚焦于绿色、低碳、能源等新方向、新技术的研究,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明细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2)调整募投项目总额及投资明细

总额金额不变,仅调整各项目投资明细,主要是调减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

67.26万元;调增研发人员工资90万元;调减其他研发费用22.74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变更情况
项目总投资金额其中: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其中: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工程建设费5,901.505,901.505,834.245,834.24-
1.1建安工程3,300.003,300.003,300.003,300.00未变
1.2软硬件设备购置费2,601.502,601.502,534.242,534.24调减67.26万元
2基本预备费295.07295.07295.07295.07未变
3研发费用1,535.501,535.501,602.761,602.76-
3.1研发人员工资877.5877.5967.50967.50调增90.00万元
3.2其他研发费用658658635.26635.26调减22.74万元
4项目总投资7,732.077,732.077,732.077,732.07未变

(3)调整实施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实施周期36个月,原预计于2025年8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的服务或技术能够满足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方向,更加聚焦于绿色、低碳、能源等新方向、新技术的研究,根据实际研发的情况及投资进度,且本项目的完成依托于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考虑到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对“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相关募投项目经本次调整后

仍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以检验检测为核心主业,检验检测作为第三方高技术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主要为生产、消费等活动提供各种支持,其下游行业涉及到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是现代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行业,随着经济复苏、行业景气度改善、外部阶段性影响的逐步减弱,将会迎来行业的持续稳健增长。公司拟通过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整合各领域检验检测业务,购置先进的设备,强化“一站式”服务模式,充分满足下游市场客户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检测检验行业将逐步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转型。为了提升竞争力,行业内企业均纷纷加大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推动检测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升级,并通过增加先进的检测设备的投入,以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专注检验检测领域多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优化检验检测流程,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随着新兴应用领域需求增加、市场需求结构不断变化以及行业竞争逐渐加剧,公司将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配备更多专业的研发人员等方式,提高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强化公司竞争优势。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检验检测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为进一步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行业的发展。公司具备多领域、多区域的服务经验和能力,检测能力覆盖房建、市政、铁路、交通、水利、气象防雷、消防检测、环保检测、食品检测、电子电器检测、汽车检测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经营实践,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服务和管理经验,与客户建立了良好而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并树立了专业的区域品牌形象,具备良好的公信力和品牌声誉。

在研发能力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具备良好的研发技术基础;具备多层次多维度的研发团队,覆盖材料科学、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多个专业;具备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创新、鼓励发明、鼓励技术革新、鼓励技术升级,

积极营造技术创新氛围。公司建立的完善的研发管理机制,将促进人才优势最大程度的发挥,实现人才资源转化为创新动力,为研发中心的建设提供不竭的动力,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运营和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综上,“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三)实施风险

公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且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相关技术等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租赁场所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符合预期、建设成果不达预期或出现再次调整募投项目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等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等相关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项目运作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 ,涉及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等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调整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积极评估论证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内部情况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影响,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调整,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韫龙 耿冬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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