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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数901080
代表股份数(股)219,586,797182,353,44737,233,3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6.892438.94127.9511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219,578,054

219,578,05499.9960%4,4430.0020%4,300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0,389,660

50,389,66099.9827%4,4430.0088%4,3000.0085%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峻立、张迪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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