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贤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张贤明先生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就其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 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 (%)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张贤明 | 否 | 800,000 | 88.43 | 9.27 | 否 | 2025-1-9 | 质权人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深圳中小担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上述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5年1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二)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 | 本次质押前 | 本次质押后质 | 占其所持可转 | 占公司可转 |
(张) | 比例 (%) | 质押可转债数量(张) | 押可转债数量(张) | 债比例(%) | 债余额比例(%) | |
张贤明 | 904,697 | 10.48 | 0 | 800,000 | 88.43 | 9.27 |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