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李飞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李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及制定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实施公司“一体两翼、四轮驱动”战略规划,以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加强特种新材料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后续将尽快组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飞
委员:金晖、任林、牛青山、李鹏
2.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飞委员:牛青山、李鹏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娟委员:牛青山、李鹏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鹏委员:王昕、黄娟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牛青山委员:李飞、黄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拟聘任李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总经理人选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明东先生、赵国红先生、魏璐沁先生、张江泳先生、黎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小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任小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孔祥呈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八)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有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项目申报成果,推动公司科改行动中科技创新任务完成。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简 历
1.李飞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金属业务部业务主管、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兼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职工董事;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冠豪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李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836,00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72,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冯明东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安徽省全椒县工业局职工;地方国营安徽省全椒县印刷厂文书;广东乐百氏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明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93,60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0,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赵国红先生,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硕士学位。曾任山东临清银河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洗选漂一车间工艺技术员、副主任,17#纸机车间副主任;临清银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技术管理员、副厂长、厂长;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东分厂厂长,高强度瓦楞原纸分厂厂长,瓦楞纸仿事业部经理,造纸五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安全总监;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国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6,5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魏璐沁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能源业务部主管;战略发展部主管;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部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冠豪新港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魏璐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05,00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0,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张江泳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办事处主任,市场部主办;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四部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仓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广东冠豪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江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黎轶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佛山市华侨造纸厂动力车间技术员,热电生产部副部长,二期工程副部长;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热电工艺组工艺技术主管,热电生产线线长、总调度长,物流部经理;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珠海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临清新银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现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黎轶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0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任小平,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副主任、财会教研室主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嘉成林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生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冠豪责任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任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孔祥呈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粤西LNG项目市场开发专员、中海油广西防城港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专员、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孔祥呈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