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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1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0,486,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8,097,29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0,486,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83华图宏阳投资有限公司
201*****538车璐
301*****138张鹏
401*****573文学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1号37F

咨询电话:028-86713701

咨询联系人:邵刚强

传真电话:028-86672200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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