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飞”)于近日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创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上海创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途”)系上海英飞的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孙公司。
为满足上海创途的经营发展需要,上海英飞于2025年1月9日与徕卡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卡生物”)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32.8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5年1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创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86677657225 |
法定代表人 | 施瑜 |
公司名称 | 上海创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年10月11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人民币 |
住所和主要经营地 | 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268弄1号1层南侧 |
经营范围 | 在医疗科技、计算机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二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机电产品、电器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材、日用百货、办公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为公司孙公司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 | 100% |
合计 | 50 | 100% |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529.72 | 4,512.70 |
负债总额 | 3,066.43 | 2,905.24 |
净资产 | 1,463.29 | 1,607.46 |
资产负债率 | 67.70% | 64.38%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443.53 | 4,121.69 |
利润总额 | 457.07 | 134.80 |
净利润 | 358.35 | 144.17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徕卡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保方: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上海创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632.80万元,除本金外的债权利息、收益、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数额不计算在最高额本金保证限额内,但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担保期限(被担保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1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2年,保证期间起算点应视债权确定时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是否已经届满来确定:债权确定时,对于被担保的履行期限已届满的债权,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被担保的履行期限还未届满的债权,保证期间则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担保范围: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被担保债权确定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为42,232.8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486.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6%。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英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徕卡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