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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5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1、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公司于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的情形。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三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劳模工匠和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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