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1.2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6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3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1日、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和2025年1月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止2025年01月0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09,9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0%,最高成交价为1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9,410,070.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1.22元/股。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9日,符合回购方案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09,980股,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拟用于股权激励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00,781 | 0.70% | 7,209,980 | 9,010,761 | 3.49%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6,094,607 | 99.30% | -7,209,980 | 248,884,627 | 96.51% |
合计 | 257,895,388 | 100% | 0 | 257,895,388 | 100% |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股份授予。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授予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前,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相关权利,不会用于质押和出借。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