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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关于股东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艳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641583股(占公司总股本

2.55%),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404620股(占公司总股本

18.4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接到公司股东刘艳华女士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艳华女士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刘艳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95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艳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2241968********
住所青岛胶州市张应镇
通讯地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工业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股东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根据减持计划,刘艳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296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3.82%。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刘艳华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根据减持计划,刘艳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艳华女士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956182股,占公司总股本5%。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刘艳华255977657.55%86415832.55%
刘锋5376303715.85%5376303715.85%
合计7936080223.40%6240462018.4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指截至2022年11月10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三)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1、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刘艳华大宗交易2025-01-1039900001.18%
合计39900001.18%

2、上述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刘艳华126315833.72%86415832.55%
刘锋5376303715.85%5376303715.85%
合计6639462019.58%6240462018.4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指截至2024年12月17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刘艳华女士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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