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一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议案一: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议案二: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5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4:00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1号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召集人: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马学军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议案二: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当公司发生权益分派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及/或购买数量做相应地调整;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