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5-001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高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壹仟叁佰万元信用担保。
公司子公司分别对上述乌鲁木齐高洁申请授信提供了信用担保以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具体如下: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高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重庆高洁、乌鲁木齐高洁、伊宁县高洁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洁全资子公司)、霍城高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洁全资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为乌鲁木齐高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子公司深圳绿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达环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壹仟伍佰万元额度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光”)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叁仟万元额度担保。
现将上述担保协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792FET6X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郑加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2号楼B单元23楼2306室
主要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洗车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对外承包工程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577.67 | 3,510.15 |
负债总额 | 1,794.71 | 3,201.81 |
净资产 | 1,782.96 | 308.34 |
项目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253.86 | 7,634.46 |
利润总额 | 776.10 | 942.73 |
净利润 | 574.19 | 897.33 |
(二)被担保方:深圳绿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92X0P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邓友龙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23号宣教中心201主要经营范围:环保节能产品、环境艺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环境艺术设计、园林绿化工程与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垃圾清扫、清运,清洁服务;物业管理;从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垃圾分类信息的咨询、培训(不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垃圾分类活动推广策划、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策划。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等。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绿源中碳智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021.57 | 6,586.28 |
负债总额 | 1,557.31 | 1,810.98 |
净资产 | 5,464.26 | 4,775.30 |
项目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39.33 | 6,890.97 |
利润总额 | 778.34 | 816.08 |
净利润 | 688.95 | 734.83 |
(三)被担保方: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687756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勇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等。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6,933.96 | 27,190.82 |
负债总额 | 18,420.44 | 12,613.08 |
净资产 | 18,513.52 | 14,577.74 |
项目 | 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7,839.47 | 34,574.53 |
利润总额 | 4,284.75 | 4,576.13 |
净利润 | 3,935.77 | 3,961.31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在本合同第2.2款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重庆高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在本合同第2.2款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重庆高洁、乌鲁木齐高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三”),现将合同三的主要内
容公告如下:
1、出质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在本合同第2.2款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质押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重庆高洁、伊宁县高洁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四”),现将合同四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出质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县高洁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在本合同第2.2款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质押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五)重庆高洁、霍城高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五”),现将合同五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出质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霍城高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乌鲁木齐高洁城市环境绿化工程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在本合同第2.2款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质押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合同六”),现将合同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绿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755XY24123T000141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
5、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被担保的最高限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已承诺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七)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合同七”),现将合同七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755XY24123T000162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
5、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被担保的最高限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已承诺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5,263.06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0,423.57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重庆高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重庆高洁、乌鲁木齐高洁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4、重庆高洁、伊宁县高洁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5、重庆高洁、霍城高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6、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7、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