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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简称“实际控制人”),董事兼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志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副总经理王强先生及覃新先生(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实控人合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实际控制人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7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志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副总经理王强先生、覃新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8.05万股、102.91万股、28.91万股、20.72万股、15.54万股、15.69万股、17.20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19%、

0.163%、0.046%、0.033%、0.025%、0.025%、0.027%,增持金额分别为1,000.86万元、751.41万元、229.96万元、160.33万元、119.98万元、122.36万元、132.78万元,合计累计增持金额为2,517.6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韩志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副总经理王强先生及覃新先生,共计7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情况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缓董事长、总经理70,661,41911.08
谢小梅董事39,035,3806.12
刘远程董事兼财务总监333,2000.05
韩志伟董事兼副总经理205,8000.03
黄晓丹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强副总经理78,4000.01
覃新副总经理132,4000.02
合计110,446,59917.31

注:上述表格中涉及的比例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时的总股本638,023,104股为依据计算。

(三)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339.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17.6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已实施增持金额(万元)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数量(万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 (%)
徐缓董事长、总经理1,000.86138.050.2197,204.1911.428
谢小梅董事751.41102.910.1634,006.456.355
刘远程董事兼财务总监229.9628.910.04662.230.099
韩志伟董事兼副总经理160.3320.720.03341.300.066
黄晓丹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19.9815.540.02515.540.025
王强副总经理122.3615.690.02523.530.037
覃新副总经理132.7817.200.02730.440.048
合计2,517.68339.020.53811,383.6818.058

四、其他说明

前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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