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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园: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东园股票代码:002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23层2301室01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8房间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5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 1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1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7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 17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东方园林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9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 2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2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21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2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3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 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2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 ...... 2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4

一、未来十二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 24

二、未来十二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4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 24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2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5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 25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6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6

二、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 27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 2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9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29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情况 ...... 29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 29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9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3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2

一、朝阳国资公司 ...... 32

二、朝汇鑫 ...... 37

三、盈润汇民 ...... 4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3

财务顾问声明 ...... 54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5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朝汇鑫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盈润汇民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朝阳国资公司、朝汇鑫、盈润汇民
上市公司、东方园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北京一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朝投发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盈润基金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京客隆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科技租赁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区国资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整投资人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海南瑞科控股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债权人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并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整投资协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计划》《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一创投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元/股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元/股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23层2301室01户
法定代表人张浩楠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0015145P
经营期限2021年9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
联系电话010-845362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8房间
法定代表人常文鹏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LKNU9A
经营期限2019年7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
联系电话010-8453672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朝投发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8Y5Q8K
经营期限2016年10月20日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普通合伙人为朝投发,有限合伙人为盈润基金,其中盈润基金出资比例为99.995%,盈润基金的控股股东为朝阳国资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
联系电话010-845367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00%100%

100%40%

40%1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朝阳区国资委。朝阳区国资委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朝汇鑫的控股股东为朝阳国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盈润汇民普通合伙人为朝投发,有限合伙人为盈润基金,其中盈润基金出资比例为99.99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盈润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30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R138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朝阳区国资委

朝阳区国资委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北京朝投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0.005%

0.005%

盈润汇民

盈润汇民

99.995%

99.995%

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朝阳国资公司

朝阳国资公司京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京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9.998%

99.998%

0.002%

0.002%

朝汇鑫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5日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朝阳区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30,000100%制作中餐(不含冷荤);销售酒、饮料;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汽车配件、工艺品及收藏品、字画、家具、日用杂品、珠宝首饰;承办生活消费品市场;打字;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装饰装潢设计;经营字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投资及投资管理。
2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119,966100%经营管理基本建设基金中的经营性资金;向本市和外地建设项目投资参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租赁房屋;房屋拆迁;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维护。
3北京国际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00100%餐饮服务;销售食品;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餐饮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打字、复印服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务;翻译服务。
4北京朝富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2,000100%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销售汽车;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自营和代理商业系统的出口业务;经营连锁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商品和连锁企业自用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热力供应(东坝红松园锅炉房)。
5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100%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6北京朝阳国际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0001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
7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000100%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
8北京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0001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9北京市盈润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99.998%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
10北京朝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10,10054.4959%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注:上述企业为朝阳国资公司持股50%以上二级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朝汇鑫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方园林外,朝汇鑫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盈润汇民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盈润汇民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1)朝阳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朝阳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朝阳区国资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朝阳国资公司外,朝阳区国资委直接持有股权并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0100%保障性住房收购、租赁;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后出售保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技术推广服务。
2北京市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100%饮用水供水服务;项目投资;施工总承包。
3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工程公司7,000.00100%建筑工程施工;机械施工(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范围经营);租赁机械设备。
4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100%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租赁。

注:上述企业为朝阳区国资委持股50%以上二级企业。

(2)朝汇鑫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朝汇鑫的控股股东为朝阳国资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朝阳国资公司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见本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之“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之“(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3)盈润汇民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盈润汇民的普通合伙人为朝投发,有限合伙人为盈润基金,其中盈润基金出资比例为99.99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盈润汇民以外,盈润基金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北京市盈润国弘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00,01099.9986%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
2北京梦孙医疗健康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1099.67%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注:上述企业为盈润基金出资超过50%的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朝阳国资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朝阳国资公司系北京市朝阳区属一级企业,承担政府融资平台、产业投资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创业引导平台等职能。朝阳国资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199,619,586,229.94190,874,047,549.79193,108,366,963.23
负债总额164,438,980,187.27151,202,445,615.98144,966,822,252.58
净资产35,180,606,042.6739,671,601,933.8148,141,544,710.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2,791,252,395.1832,243,819,463.0734,675,533,946.39
营业收入15,220,326,586.0117,529,260,140.3325,728,973,422.42
利润总额-3,968,900,000.19-5,390,446,541.90-676,240,952.10
净利润-4,584,648,693.55-6,051,593,297.84-775,998,70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489,119.28-371,244,249.87290,428,252.71
净资产收益率0.68%-1.15%0.84%
资产负债率82.38%79.22%75.07%

注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二)朝汇鑫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朝汇鑫主要从事企业管理与咨询。

朝汇鑫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803,817,006.22804,360,082.85805,645,253.08
负债总额--193.17
净资产803,817,006.22804,360,082.85805,645,059.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803,817,006.22804,360,082.85805,645,059.9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543,076.63-1,284,977.06120,979.09
净利润-543,076.63-1,284,977.0690,734.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3,076.63-1,284,977.0690,734.32
净资产收益率-0.07%-0.16%0.01%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负债率--0.00%

注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三)盈润汇民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盈润汇民主要从事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盈润汇民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724,500,322.90731,514,547.57847,238,362.44
负债总额353,858.42387,053.27-
净资产724,146,464.48731,127,494.30847,238,362.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724,146,464.48731,127,494.30847,238,362.44
营业收入11,280,943.396,456,320.71224,834.98
利润总额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净利润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净资产收益率2.22%2.28%5.29%
资产负债率0.05%0.05%-

注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朝阳国资公司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朝阳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朝阳区国资委。

2、朝汇鑫的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朝汇鑫的控股股东为朝阳国资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朝阳国资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见本节“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之“(一)朝阳国资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3、盈润汇民的控股股东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盈润汇民的普通合伙人为朝投发,有限合伙人为盈润基金,其中盈润基金出

资比例为99.99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盈润基金主要业务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和股权投资管理。

盈润基金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1,806,118,120.501,795,563,747.392,215,729,563.09
负债总额353,858.42387,053.27136,379,161.71
净资产1,805,764,262.081,795,176,694.122,079,350,401.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805,690,184.891,795,100,541.402,079,350,401.38
营业收入12,550,613.178,173,301.797,134,871.64
利润总额40,672,783.7635,326,634.79133,483,744.61
净利润40,672,783.7635,326,634.79133,483,744.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674,859.2935,355,064.39133,483,744.61
净资产收益率2.25%1.97%6.42%
资产负债率0.02%0.02%6.16%

注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注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指标的额为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朝阳国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朝阳国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张浩楠董事长中国北京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2曲汉卿董事、总经理中国北京
3张磊楠董事中国北京
4孔德海董事中国北京
5刘建华董事中国北京
6程甲林董事中国北京
7张亮董事中国北京
8张凯监事会主席中国北京
9常文鹏监事中国北京
10战丽监事中国北京
11谭潭监事中国北京
12郭婧雪监事中国北京
13胡健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北京
14阎麦英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注:根据2024年6月7日朝阳国资公司公告的《关于变更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告》,财务负责人已由阎麦英变更为胡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变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监事郭婧雪已离职,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朝汇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朝汇鑫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常文鹏执行董事,经理中国北京
2曹玉鹏监事中国北京
3回晓云财务负责人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盈润汇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盈润汇民为有限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陶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朝汇鑫、盈润汇民分别持有东方园林5%股份外,朝阳国资公司、朝汇鑫、盈润汇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 (含间接持股)是否控制
北京京客隆0814.HK40.61%
中关村科技租赁1601.HK1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外,朝阳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朝阳区国资委和盈润汇民的有限合伙人盈润基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朝阳国资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中关村科技租赁133,333.4015.00%(其中直接持股7.50%)从事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朝汇鑫、盈润汇民不存在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外,朝阳国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朝阳区国资委和盈润汇民的有限合伙人盈润基金不存在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近年来受市场、融资环境恶化等因素影响,东方园林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在北京市、朝阳区两级政府的支持下,朝阳国资公司作为东方园林间接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最大债权人,以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提起对东方园林的重整申请,拟利用破产重整程序化解东方园林的债务风险,避免债务风险外溢诱发更大规模社会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每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分别以转增股票和普通信托受益权份额清偿,转增股票清偿与普通信托受益权份额清偿的债权比例分别约为19.27%、80.73%。以转增股票清偿的部分,按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约25.25股转增股票(即股票抵债价格为3.96元/股)的方式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后,朝阳国资公司将获得上市公司582,940,130股股票,盈润汇民将获得上市公司13,718,127股股票。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朝阳国资公司由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化解上市公司债务风险,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上市公司因2023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上市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东方园林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1月22日,上市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46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77号《决定书》,裁定受理上市公司债权人

朝阳国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上市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2024年11月22日,北京一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2024)京01破577号《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2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上市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11月27日,上市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77号《复函》及(2024)京01破577号之一《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许可上市公司继续营业,并准许上市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4年12月3日,上市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4名重整投资人(含联合体)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24年12月13日,4名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履约保证金。

2024年12月4日,管理人向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由于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召集并定于12月20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2024年12月20日,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01破577号),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终止上市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57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上市公司重整程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10日,朝阳国资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宜。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无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朝阳国资公司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朝汇鑫、盈润汇民分别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朝阳国资公司通过朝汇鑫、盈润汇民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0%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朝阳国资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72%股份,朝汇鑫持股比例从5%下降为2.24%,盈润汇民持股比例从5%下降为2.47%股份,朝阳国资公司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4.42%股份,朝阳国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朝阳区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1月22日,东方园林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46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77号《决定书》,裁定受理上市公司债权人朝阳国资公司对上市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4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01破577号),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终止上市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57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上市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权益调整拟以现有总股本2,685,462,00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3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转增3,313,860,113股。转增完成后,东方园林的总股本预计将增至5,999,322,117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1、转增股票中11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8亿股由国联基金设立重整专项基金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受让价格为0.66元/股,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12个月,1亿股由朝阳环境集团受让,受让价格为0.66元/股,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名

下之日起锁定36个月;2亿股由国寿财富(或其指定主体,如有)和申优资产(或其指定主体,如有)各受让1亿股,受让价格为1.00元/股,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12个月。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所支付资金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2、转增股票中约15.14亿股用于清偿债务;

3、剩余7亿股转增股票作为预留股份,用于在未来引入投资人,所得资金用于解决职工等历史遗留问题、信托项下平台公司为实现债权人利益而必需的初始启动资金等,如有剩余将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东方园林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逐步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抵债股票的保值增值;预留股份引入投资人价格不低于1.00元/股。其中,重整计划中普通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如下:

1、每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债权部分,由东方园林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内,依法以现金方式分两次全额清偿。

2、每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上的债权部分,分别以转增股票和普通信托受益权份额清偿,转增股票清偿与普通信托受益权份额清偿的债权比例分别约为

19.27%、80.73%。以转增股票清偿的部分,按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约25.25股转增股票(即股票抵债价格为3.96元/股)的方式获得清偿。

朝阳国资公司系上市公司最大债权人,《重整计划》执行后,朝阳国资公司将获得上市公司582,940,130股股票,盈润汇民将获得上市公司13,718,127股股票。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朝阳国资公司由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为控股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债转股方式获取股权,不涉及相关协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债转股方式获取股权,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盈润汇民以债转股方式获取股权,不涉及支付股权受让价款。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盈润汇民以债转股方式获取股权,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盈润汇民以债转股方式获取股权,不涉及资金支付方式。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未来12个月内,除《重整计划》中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改变或重大调整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需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与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重整计划》中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需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和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与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上市公司章程将对股本进行相应修改。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时,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重整计划》中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1、人员独立

(1)不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事任免;(2)不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履行职责;(3)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4)保证不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者其他报酬;(5)保证不会无偿要求上市公司人员为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服务;(6)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资产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产权上明确界定并划清;(2)保证不会发生干预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3)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主要机器设备、厂房、专利、非专利技术、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等。

3、业务独立

(1)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进行同业竞争;(2)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3)保证不会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要求上市公司为其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4)保证上市公司提供产品服务、业务运营等环节不依赖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5)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于本承诺人的生产经营系统、辅助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6)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7)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

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

4、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不会将上市公司财务核算体系纳入本承诺人管理系统;(2)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3)保证不会将上市公司资金以任何方式存入本承诺人及关联方控制的账户;(4)保证不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6)保证不会要求上市公司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5、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不会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者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2)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3)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机构。本承诺人承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二、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朝阳国资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保证现在和将来均不会采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承诺人亦保证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

2、如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现在或将来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时,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资产剥离,以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如有违反并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之“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的相关内容。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与上市公司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本承诺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4、如因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在上市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以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关联交易”以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主要系借款本金、利息、担保费及股利,累计发生净额为233,065万元,其中朝阳国资公司累计发生净额239,570万元,主要系借款本金、利息和担保费的增加,以及部分债权豁免和本金、利息偿还;盈润汇民累计发生净额-5,243万元,主要系借款利息、股利的豁免;朝汇鑫累计发生净额-1,262万元,主要系债权的豁免。除上述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上述情况不符,则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朝阳国资公司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885,666,320.6919,210,207,113.4717,713,470,099.82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001,002,372,594.94774,964,274.73
应收票据24,591,981.1075,032,571.5364,914,601.55
应收账款9,709,267,540.3711,366,209,914.8210,802,028,092.34
应收款项融资6,318,552.254,153,965.9112,591,648.23
预付款项10,540,346,208.7712,573,260,809.119,558,976,432.59
其他应收款3,845,584,511.243,337,562,801.457,444,406,527.65
存货48,315,612,065.6637,219,952,934.3536,304,378,285.76
合同资产9,452,049,313.5612,215,532,550.4816,070,658,124.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8,552,635.00--
其他流动资产2,236,389,848.332,155,292,248.113,117,656,852.72
流动资产合计106,104,378,976.9799,159,577,504.17101,864,044,939.9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28,197,045,983.9826,895,102,447.5724,727,160,888.80
长期股权投资2,477,283,530.652,376,850,118.741,160,361,588.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672,912,253.852,784,617,970.144,900,805,744.3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86,402,031.428,102,307,944.048,721,603,616.70
投资性房地产8,266,252,232.348,191,643,375.258,499,221,030.65
固定资产8,501,700,350.758,659,651,318.418,800,103,171.09
在建工程15,113,494,211.8614,809,954,940.3214,486,131,599.96
使用权资产2,082,561,657.322,674,663,694.023,194,793,938.24
无形资产8,357,574,910.048,349,890,696.908,299,734,829.73
开发支出15,656,496.6549,734,963.474,525,953.76
商誉994,311,832.901,188,763,966.962,184,682,143.96
长期待摊费用325,036,143.65389,047,892.16439,181,566.34
递延所得税资产296,280,415.29550,669,525.12812,108,324.65
其他非流动资产8,128,695,202.276,691,571,192.525,013,907,626.71
非流动资产合计93,515,207,252.9791,714,470,045.6291,244,322,023.32
资产总计199,619,586,229.94190,874,047,549.79193,108,366,963.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121,931,674.598,314,911,555.778,093,274,314.33
应付票据420,139,720.61989,028,855.98687,832,562.98
应付账款11,821,766,429.6813,207,043,412.9514,153,967,336.65
预收款项426,764,000.15397,881,882.31346,582,029.58
合同负债12,493,203,081.9011,052,248,290.3312,065,887,778.42
应付职工薪酬334,160,271.34287,970,843.70222,339,829.40
应交税费385,285,974.13329,616,389.99478,576,143.76
其他应付款16,418,528,012.0215,191,559,125.6517,376,535,043.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331,079,892.918,160,115,632.923,006,432,542.28
其他流动负债1,498,697,271.211,713,647,554.111,570,871,270.12
流动负债合计59,251,556,328.5459,644,023,543.7158,002,298,851.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611,767,986.7016,318,991,810.6630,719,157,163.28
应付债券8,627,010,850.8311,658,305,893.866,627,428,278.16
租赁负债1,985,627,525.892,529,588,799.732,949,471,117.94
长期应付款78,502,043,209.7558,286,397,966.5044,065,379,934.4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9,507,434.1710,711,958.7212,591,968.10
预计负债54,755,803.3762,366,734.41-
递延收益2,043,211,117.612,137,396,058.542,181,352,338.95
递延所得税负债342,518,740.85554,662,849.85409,142,600.71
其他非流动负债10,981,189.56--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187,423,858.7391,558,422,072.2786,964,523,401.58
负债合计164,438,980,187.27151,202,445,615.98144,966,822,252.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
资本公积金21,049,530,974.6120,511,933,384.1422,236,801,992.66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289,582,956.14-232,535,910.74-152,794,344.84
专项储备169,045.7170,326.991,234.50
盈余公积金28,330,138.1416,623,088.664,126,935.33
未分配利润2,002,805,192.861,947,728,574.022,587,398,128.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791,252,395.1832,243,819,463.0734,675,533,946.39
少数股东权益2,389,353,647.497,427,782,470.7413,466,010,764.26
所有者权益合计35,180,606,042.6739,671,601,933.8148,141,544,710.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9,619,586,229.94190,874,047,549.79193,108,366,963.2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5,220,326,586.0117,529,260,140.3325,728,973,422.42
营业收入15,220,326,586.0117,529,260,140.3325,728,973,422.42
二、营业总成本18,296,903,190.1920,303,246,796.5326,587,071,781.84
营业成本12,167,419,713.4014,106,116,119.3020,230,160,631.95
税金及附加436,446,061.55438,849,987.48438,133,299.75
销售费用2,150,639,320.182,282,055,985.252,263,186,748.74
管理费用2,292,945,878.612,080,287,418.532,207,783,088.87
研发费用92,845,904.91123,035,449.56176,954,164.77
财务费用1,156,606,311.541,272,901,836.411,270,853,847.76
其中:利息费用1,562,742,583.911,585,225,133.431,643,332,438.64
减:利息收入466,382,628.33411,052,390.08435,499,733.13
加:其他收益504,908,477.31701,044,939.85863,926,522.11
投资收益127,367,560.07234,348,854.24258,804,128.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1,788,411.9116,028,118.5834,877,424.7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5,490,186.00-31,168,457.00-25,559,594.00
信用减值损失-1,122,853,173.17-1,834,824,707.52-829,718,136.95
资产减值损失-554,639,939.56-1,650,287,625.85-259,043,992.45
资产处置收益30,688,556.9221,226,069.2412,039,346.82
三、营业利润-4,106,595,308.61-5,333,647,583.24-837,650,085.31
加:营业外收入235,596,871.06117,819,889.19249,575,889.97
减:营业外支出97,901,562.64174,618,847.8588,166,756.76
四、利润总额-3,968,900,000.19-5,390,446,541.90-676,240,952.10
减:所得税615,748,693.36661,146,755.9499,757,753.57
五、净利润-4,584,648,693.55-6,051,593,297.84-775,998,705.67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4,489,119.28-371,244,249.87290,428,252.71
2.少数股东损益-4,809,137,812.83-5,680,349,047.97-1,066,426,958.38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84,648,693.55-6,051,593,297.84-775,998,705.6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3,297,411.49-110,155,854.67-28,208,685.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7,047,045.40-110,155,854.67-28,208,685.0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7,047,045.40-110,155,854.67-29,152,090.28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重分类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7,047,045.40-110,155,854.67-29,152,090.28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43,405.2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43,405.23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250,366.09--
七、综合收益总额-4,657,946,105.04-6,161,749,152.51-804,207,39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67,442,073.88-481,400,104.54262,219,567.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825,388,178.92-5,680,349,047.97-1,066,426,958.3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014,219,282.0519,173,729,314.8028,133,446,988.94
收到的税费返还13,499,278.78508,253,479.058,645,289.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85,014,128.416,769,452,205.6712,273,160,623.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312,732,689.2426,451,434,999.5240,415,252,902.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663,830,246.1114,905,418,718.9122,452,416,270.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12,445,437.622,388,540,471.172,369,404,334.79
支付的各项税费1,254,771,142.401,451,519,551.771,861,990,674.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74,958,167.065,684,650,411.949,294,721,36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606,004,993.1924,430,129,153.7935,978,532,640.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3,272,303.952,021,305,845.734,436,720,261.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13,872,149.492,838,153,513.441,090,102,533.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2,568,292.13248,653,051.81291,816,761.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1,844,719.9221,926,610.9275,097,799.0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79,800.0010,963,103.7919,440,776.0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9,007,590.171,168,272,733.281,694,023,248.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7,572,551.714,287,969,013.243,170,481,118.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80,039,660.802,043,534,419.814,254,151,318.97
投资支付的现金224,826,922.692,384,524,716.90672,551,433.8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70,449,192.14143,739,598.9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88,042,019.003,128,591,206.076,193,404,064.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92,908,602.497,927,099,534.9211,263,846,415.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5,336,050.78-3,639,130,521.68-8,093,365,297.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1,136,000.00147,435,714.00220,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4,136,000.003,535,714.0030,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810,332,276.6221,895,940,819.6018,509,997,888.2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25,226,794.6514,273,804,917.1818,217,571,615.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366,695,071.2736,317,181,450.7836,948,369,504.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214,915,220.0027,607,633,597.7242,453,331,260.9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68,222,299.932,129,791,576.023,958,376,047.5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53,525,644.4543,623,686.00104,434,908.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7,273,386.193,254,959,260.173,132,578,940.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600,410,906.1232,992,384,433.9149,544,286,249.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66,284,165.153,324,797,016.87-12,595,916,745.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770,123.44-1,749,280.02-220,625.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88,445,933.861,705,223,060.90-16,252,782,406.7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683,020,747.2516,977,797,686.3533,230,580,093.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271,466,681.1118,683,020,747.2516,977,797,686.35

二、朝汇鑫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490,400.2912,079,393.7313,433,334.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5,310.0369,393.22622.64
流动资产合计11,605,710.3212,148,786.9513,433,957.1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792,211,295.90792,211,295.90792,211,295.9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792,211,295.90792,211,295.90792,211,295.90
资产总计803,817,006.22804,360,082.85805,645,253.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193.17
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93.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93.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50,000,000.0050,000,000.0050,000,000.00
资本公积金750,000,000.00750,000,000.00750,000,000.00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金564,505.99564,505.99564,505.99
未分配利润3,252,500.233,795,576.865,080,533.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03,817,006.22804,360,082.85805,645,059.9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803,817,006.22804,360,082.85805,645,059.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03,817,006.22804,360,082.85805,645,253.0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营业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43,076.631,284,977.06-120,979.09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90,000.00190,000.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60,613.191,141,509.424,966.9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7,536.56-46,532.36-125,976.07
其中:利息费用---
减:利息收入27,651.0646,539.36126,956.07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
三、营业利润-543,076.63-1,284,977.06120,979.0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543,076.63-1,284,977.06120,979.09
减:所得税30,244.77
五、净利润-543,076.63-1,284,977.0690,734.32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3,076.63-1,284,977.0690,734.32
2.少数股东损益---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3,076.63-1,284,977.0690,734.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重分类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43,076.63-1,284,977.0690,734.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43,076.63-1,284,977.0690,734.3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19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751.0646,739.362,312,368,290.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7,751.0646,739.362,312,368,290.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90,193.1743,374.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6,744.501,210,487.002,312,247,594.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6,744.501,400,680.172,312,290,96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993.44-1,353,940.8177,321.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8,993.44-1,353,940.8177,321.7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79,393.7313,433,334.5413,356,012.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490,400.2912,079,393.7313,433,334.54

三、盈润汇民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1,235,705.90134,694,235.48104,407,915.35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00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286,252,399.99286,748,799.99-
存货---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32.08-606.11
流动资产合计437,489,237.97421,443,035.47404,408,521.4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7,011,084.93310,070,512.10442,829,840.9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87,011,084.93310,070,512.10442,829,840.98
资产总计724,500,322.90731,514,547.57847,238,362.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5,045.71-
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53,858.42382,007.56-
流动负债合计353,858.42387,053.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53,858.42387,053.2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400,000,000.001,400,000,000.001,400,000,000.00
资本公积金---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737,088,915.07-715,028,487.90-582,270,159.0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62,235,379.5546,155,982.2029,508,521.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24,146,464.48731,127,494.30847,238,362.4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24,146,464.48731,127,494.30847,238,362.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24,500,322.90731,514,547.57847,238,362.4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1,280,943.396,456,320.71224,834.98
营业收入11,280,943.396,456,320.71224,834.98
二、营业总成本-3,448,453.96-2,938,104.46-5,893,978.13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84,598.156,483.9917,956.6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8,867.9218,867.924,716.9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551,920.03-2,963,456.37-5,916,651.79
其中:利息费用---
减:利息收入3,551,920.032,963,835.625,917,328.70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1,350,000.007,253,035.5738,721,099.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
三、营业利润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2.少数股东损益---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079,397.3516,647,460.7444,839,912.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060,427.17-132,758,328.88-150,842,79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060,427.17-132,758,328.88-150,842,797.1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060,427.17-132,758,328.88-150,842,797.16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重分类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3,060,427.17-132,758,328.88-150,842,797.16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981,029.82-116,110,868.14-106,002,884.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981,029.82-116,110,868.14-106,002,884.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7,083.33
收到的税费返还-1,468.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6,120.03133,058,735.626,214,358.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06,120.03133,060,204.566,441,441.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794,649.616,250.00632,086.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410,020,670.006,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4,649.61410,026,920.00638,08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91,470.42-276,966,715.445,803,355.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049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50,000.007,253,035.3738,721,099.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0,000.00307,253,035.37533,721,099.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9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5,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0,000.00307,253,035.37138,721,099.43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9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6,0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6,000,000.00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000,00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542,470.4230,286,320.13-146,475,545.0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4,694,235.48104,407,915.35250,883,460.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1,235,705.90134,694,235.48104,407,915.35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六)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七)财务顾问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核查意见;

(八)其他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浩楠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文鹏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陶璇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彦坤 武凯华 蔡雪良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王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东方园林大厦
股票简称*ST东园股票代码002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23层2301室01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8房间、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三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持股5%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包括北京京客隆(0814.HK)(持股40.61%)、中关村科技租赁(1601.HK)(持股15.0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朝汇鑫直接持有134,273,101股、 盈润汇民直接持有134,273,101股,朝阳国资公司通过朝汇鑫、盈润汇民间接持有268,546,202股 持股比例:朝汇鑫直接持股5%、盈润汇民直接持股5%,朝阳国资公司通过朝汇鑫、盈润汇民间接持股1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朝阳国资公司新增582,940,130股、盈润汇民新增13,718,127股 变动比例:朝阳国资公司新增股比9.72%,朝汇鑫股比下降2.76%,盈润汇民股比下降2.53%,朝阳国资公司及朝汇鑫、盈润汇民合计新增股比4.4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变动方式:破产重整债转股 变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系债转股方式,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浩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文鹏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陶璇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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