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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21层第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3人,代表股份197,135,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165,874股,下同)65.40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3,267,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5人,代表股份33,867,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5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8人,代表股份52,387,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7,736,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4人,代表股份24,650,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81%。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部分人员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审议通过。同意197,001,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9%;反对9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弃权37,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5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7%;反对97,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2%;弃权37,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冬梅、潘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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