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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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已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01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会议主持人:何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贷款期限48个月,该笔贷
款将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北京资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剩余交易对价款。公司将提供公司所拥有的坐落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不动产作为上述银行借款项下的抵押物。同时,公司董事长何岳先生无偿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支付费用和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何岳、岳亚梅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7.2.17条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元/股(含本数),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
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案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