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共计9,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5年1月7日,下同)720,768,565股的1.25%。
? 本次司法拍卖共1场,成交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9,680,000元。竞价成功的司法拍卖尚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让方在受让上述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非经营性占用ST东时资金,占用余额约为2.2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2.20亿元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一、本次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7日10时至2025年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进行第一次公告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81)。
二、本次股权拍卖的竞价结果
经公司查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共计9,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竞价成功,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序号 | 竞买号 | 竞买人 | 成交股数 | 成交金额(元)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232386465 | 王海滨 | 1,000,000.00 | 2,200,000.00 | 0.14% |
2 | 232392327 | 冯蓉 | 1,000,000.00 | 2,200,000.00 | 0.14% |
3 | 232381711 | 赵雪 | 1,000,000.00 | 2,200,000.00 | 0.14% |
4 | 232381963 | 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13,080,000.00 | 0.83% |
合计 | 9,000,000.00 | 19,680,000.00 | 1.25% |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公司目前未知上述竞买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其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89,8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4%,如果上述股权顺利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80,8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9%。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
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
4、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非经营性占用ST东时资金,占用余额约为2.2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2.20亿元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5、《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