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1.11条 |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济师。 |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本章程所称“总经理”亦可称为“总裁”,“副总经理”亦可称为“执行副总裁”、“副总裁”。此条款适用于本章程和公司其他制度及内部规定。” |
二、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