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四川金顶: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0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5年1月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杜沅锜女士、监事张桂旋女士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沅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0.70%股权给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山合计持有四川开物股权34.7%,成为四川开物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四川开物股权33.3%,四川开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在过去12个月内为公

司关联方。现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开物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四川金顶与四川开物过去12个月内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元)
向关联人购买设备、软件、服务等长期资产四川开物2,840,893.92
小计2,840,893.92
向关联人购买办公用品、服务等损益类项目四川开物226,244.38
小计226,244.38
合 计3,067,138.30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04号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后附附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开物0.7%股权给北京新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山合计持有四川开物股权34.7%,成为四川开物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四川开物股权33.3%,四川开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为四川开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本金余额为1,30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融资机构 /债权人担保本金余额
四川开物债权人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馨家园支行,由四川金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四川金顶向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500
四川开物债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合计贷款额度1,000万元。其中:由四川金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00万元;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四川金顶向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500
四川开物浙江民泰银行成都新都大丰银行300
合 计1,300

截止目前,公司为四川开物就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馨家园支行500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四川金顶向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经公司、四川开物、银行及担保公司协商一致,在原担保方式不变情况下,于2024年12月19日到2025年12月18日期间采用无还本续贷方式续贷400万,续贷完成后公司对该项债权的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余额)将由500万降低为400万元,四川开物完成上述无还本续贷及兴业银行融资后,公司为四川开物融资提供的担保本金额度为1,700万元。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05号公告。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后附附件)。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

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现发表如下专项审核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1、本次交易为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提供的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是在子公司部分

股权转让过程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变为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交易相关方已明确约定了担保的后续安排,且被担保人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3、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杜沅锜、张桂旋、杨阳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