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0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为四川开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本金余额为1,300万元。公司本次转让四川开物部分股权后,不再控制四川开物,四川开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公司为四川开物提供的担保变为关联方担保,公司拟为上述关联担保继续履行担保责任,直到相关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到期。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拟与四川开物签署《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四川开物以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 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1,056.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8.76%;同时,本次被担保方——四川开物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山”)合计持有四川开物股权34.7%,成为四川开物第一大股东。四川金顶持有四川开物股权33.3%,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5-001、002、003号公告。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担保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及关联关系情况
四川开物原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5月22日-2025年5月21日),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25、027、038、041、047号公告。截至目前,该项议案尚在有效期内。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为四川开物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本金余额为1,30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融资机构 /债权人 | 担保本金余额 |
四川开物 | 债权人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馨家园支行,由四川金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四川金顶向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500 |
四川开物 | 债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合计贷款额度1,000万元。其中:由四川金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00万元;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四川金顶向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500 |
四川开物 | 浙江民泰银行成都新都大丰银行 | 300 |
合 计 | 1,300 |
截止目前,公司为四川开物就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馨家
园支行500万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四川金顶向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经公司、四川开物、银行及担保公司协商一致,在原担保方式不变情况下,于2024年12月19日到2025年12月18日期间采用无还本续贷方式续贷400万,续贷完成后公司对该项债权的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余额)将由500万降低为400万元,四川开物完成上述无还本续贷及兴业银行融资后,公司为四川开物融资提供的担保本金额度为1,7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担保将转变成为关联担保。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合同签署后,公司对四川开物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继续按照原担保协议的内容继续履行,直到相关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到期。如有新增贷款需甲方协助提供担保的,经公司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原则上可按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
同时,公司拟与四川开物签署《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四川开物以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如最终评估价值不足以覆盖质押担保范围的,四川开物应当按公司要求追加提供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质押物。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3DW10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飞
注册资本:贰仟玖佰肆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5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3栋18楼180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数据处理服务;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股权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四川金顶 | 33.30% | |
2 | 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6.20% | 34.70% |
3 | 成都水滴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8.50% | |
4 | 广东粤通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7.00% | |
5 | 成都开悟致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5.00% | |
合 计 | 100.00% |
注:北京新山和成都水滴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32,144,551.45 | 36,372,288.97 |
资产净额 | 4,553,441.61 | -3,743,777.30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9月 |
营业收入 | 92,834,605.94 | 24,476,442.63 |
净利润 | -9,270,749.79 | -8,297,218.91 |
注: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情况:四川开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的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是在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过程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变为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交易
相关方已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上述担保的后续安排,并拟与被担保人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四川开物以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如最终评估价值不足以覆盖质押担保范围的,四川开物应当按公司要求追加提供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质押物。公司为四川开物继续提供担保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31,056.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8.76%;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7,017.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0.72%,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合并范围外对象担保余额1,596.6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3%。
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83,570.4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3.39%;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79,532.1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5.35%。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继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提供的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是在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过程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变为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交易
相关方已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上述担保的后续安排,并拟与被担保人签订《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四川开物以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向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四川开物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