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月8日10:30点在中海国际中心H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候选人金代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钟素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同意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钟素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磷化工基地财务部经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素清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钟素清女士将履职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钟素清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及监事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和监事会对钟素清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金代勇先生的非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止。(金代勇先生简历附后)
金代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公司在定期梳理关联关系中发现,公司职工监事宋杨女士配偶的兄弟张旭先生于2024年6月13日起担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张旭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张旭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川发龙蟒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公司的关联方。自2024年6月13日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66.9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合理安排,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商业交易行为。鉴于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宋杨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146,300万元;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川发龙蟒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3,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宋杨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代勇,中国国籍,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9月—1985年7月,于甘孜州卫生学校西医专业学习;1985年7月—1985年9月,毕业待分配;1985年9月—1995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干事(其间:1990年4月—1991年8月,下派至色达泥曲克戈,任副乡长,1991年9月—1993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学习);1995年6月—1995年9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训科副科长;1995年9月—1998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6月—1999年12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9年12月—2001年10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2001年10月—2003年4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4月—2005年8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其间:2004年10月,兼任局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8月—2009年2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年9月—2008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9年2月—2009
年10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6年2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2022年4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金代勇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金代勇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