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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辞职

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与补选董事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董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刘应刚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应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磷化工基地常务副总经理。刘应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刘应刚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王浩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提名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王浩先生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1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后,认为王浩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王浩先生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钟素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同意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钟素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磷化工基地财务部经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素清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钟素清女士将履职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钟素清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及监事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和监事会对钟素清女士在监事会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金代勇先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金代勇先生的非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止。(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金代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浩先生简历王浩,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于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专业学习;1993年7月-1996年3月,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技术员;1996年3月-2000年5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副主任;2000年5月-2002年8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生产综合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副处长;2002年8月-2006年6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安全生产设备处处长、安全处处长;2006年6月-2010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2010年11月-2017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副安全总监(CSO)、安全环保部主任;2017年6月-2017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11月-2019年5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业公司经理;2019年5月-2020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经理;2020年6月-2021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公司经理;2021年12月-2022年4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2年4月-2023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王浩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王浩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金代勇先生简历

金代勇,中国国籍,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9月—1985年7月,于甘孜州卫生学校西医专业学习;1985年7月—1985年9月,毕业待分配;1985年9月—1995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干事(其间:1990年4月—1991年8月,下派至色达泥曲

克戈,任副乡长,1991年9月—1993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学习);1995年6月—1995年9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训科副科长;1995年9月—1998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6月—1999年12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9年12月—2001年10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2001年10月—2003年4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4月—2005年8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其间:2004年10月,兼任局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8月—2009年2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年9月—2008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9年2月—2009年10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6年2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2022年4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金代勇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金代勇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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