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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见效,构建定位清晰、责权明确、精干高效、管控有力的治理体系,优化原有组织架构,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经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具体如下:

一、优化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本部原有10个部门、3个业务中心,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党群工作部、行政部、物资供应部、营销中心、企管中心、技术中心。

现将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调整为11个部门、1个业务中心,分别是:经营管理部、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安全环保部、审计工作部、内控法务部、党委工作部、综合办公室、纪检办公室、集采中心。

二、设立分公司

1、将公司本部磷化工基地和有色基地以分公司模式运行,分别设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磷化工分公司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2、设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上述分公司基本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分公司后续设立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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