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6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稳健、低风险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回购价格调整至8.63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