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00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71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同意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8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6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同意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8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