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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关于法院指定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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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一、破产清算事件概述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粤03破申936号】,裁定受理债权人方婷婷、何兵成对交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二、本次指定管理人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粤 03破631号】,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7日随机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吴嘉。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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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风险提示

1、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接管交通公司后,交通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交通公司破产清算预计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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