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41 股票简称:中国移动 公告编号:2025-00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财务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辰”)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中移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2025年1月8日,中移财务公司分别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启明星辰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杰先生、何飚先生和王利民先生对相关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核,中移财务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启明星辰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系根据业务经营需要而订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启明星辰2025至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限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1%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方 | 日常关联交易 | 前次预计金额上限 | 前次实际发生额 |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 于中移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 600 | 700 | 700 | 294.53 | 182.70 | 406.25 |
其他金融服务 | 10 | 25 | 40 | 0.00010 | 0.00014 | 0.00013 |
中移财务公司此前未与启明星辰及下属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未与其开展过金融服务业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各类服务的金额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方 | 日常关联交易 | 2025年上限 | 2026年上限 | 2027年上限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 于中移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 800 | 900 | 1,000 |
其他金融服务 | 1 | 1 | 1 | |
启明星辰 | 于中移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 30 | 30 | 30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成立于1999年7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IPTV传输服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经营与信息通信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等;国有资产投资及管理;业务培训、会议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2、启明星辰
启明星辰成立于1996年6月24日,注册资本为121,836.9376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法定代表人为魏冰。启明星辰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提供专业安全服务及解决方案。
启明星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39)。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启明星辰
启明星辰的控股股东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启明星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根据中移财务公司(作为乙方)分别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启明星辰(作为甲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移财务公司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启明星辰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如下: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1、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
指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
(2)其他金融服务
指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委托贷款业务等。
2、定价原则
(1)存款业务
乙方吸收存款的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利率自律组织的相关要求,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2)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并参考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二)启明星辰
1、服务内容
存款业务。指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
2、定价原则
乙方吸收存款的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利率自律组织的相关要求,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甲方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