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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1月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A幢110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音龙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人承租不动产(含水电费)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0041.8952.7222.08-
小计100.00-52.72--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500.002.161,517.196.55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承接部分业务
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4,000.0017.261,627.637.02承接部分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业务
小计4,500.00-3,144.82--
合计4,600.00-3,197.54--

注:1、2024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2、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租赁不动产(含水电费等)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300.00136.89关联方承租需求调整
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0052.72-
小计400.00189.61-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00.001,517.19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对关联人产品需求调整
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2,500.001,627.6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对关联人产品需求调整
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0.000.83-
小计4,500.003,145.65-
合计4,900.003,335.26-

注:2024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04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88256422G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开华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杭州余杭区中泰街道环园南路9号1号厂房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肖开华(持股51.00%)、肖萍(持股49.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H16ME2P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华荣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开源街58号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肖开华(持股34.00%)、陈华荣(持股33.00%)、于振华(持股33.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FC3N0U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成科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富泰路17号1幢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杭州名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00%)、杭州美汇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00%)、杭州好之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7.00%)、蒋成科(7.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2024年11月25日公司关联方杭州康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全部退出对该公司的投资。

4、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9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CTRGKR4G
注册资本16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爱敏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富泰路17号2幢2楼202室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周爱敏(持股40.00%)、上海民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30%)、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马睿光(9.7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
1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相关协议比照关联方披露注
2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音龙及公司监事陈冬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5日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宇杰能够施加重大影响,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俞苗苗、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淑江之妻间接持股的企业
4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20%,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宇杰任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俞苗苗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公司监事赵丹云任监事的企业。

注:2018年6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音龙与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开华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约定陈音龙将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南湖塑料的塑料注塑业务整体委托由肖开华经营,其实质为肖开华牵头与陈华荣、于振华、陈小明共四人承接该部分业务。为反映真实情况,2020年8月,陈音龙与肖开华、陈华荣、于振华、陈小明四人签署了《协议书》(原《租赁经营合同》解除,其有限期由《协议书》覆盖),约定将杭州余杭南湖塑料制品厂的塑料注塑业务及相关经营性资产整体转让给该四人及其控制的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剥离该部分业务后,杭州余杭南湖塑料制品厂不再实际经营,也不再与公司构成上

下游业务关系。鉴于肖开华、陈华荣、于振华、陈小明四人构成一致行动且陈华荣、于振华二人与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因此将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及其与公司交易情况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除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恒医学”)外,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名恒医学因近期经营状况不佳,履约能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出于谨慎和对投资者保护的考虑,已决定终止与该公司的业务往来,并且2024年11月25日公司关联方杭州康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全部退出对该公司的投资。2025年度公司预计将不再与其发生房屋租赁等交易,相关交易的停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及关联人承租公司房产并支付水电费,与关联人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与上述关联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议案已经2025年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就该议案组织召开了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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