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授予日)
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戴岚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80.0000 | 31.32% | 0.88% |
李涛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18.0000 | 7.05% | 0.20% |
赵芸 | 董事 | 中国 | 22.0000 | 8.61% | 0.24% |
张锐豪 | 副总经理 | 中国 | 10.0000 | 3.92% | 0.11%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1人) | 76.0000 | 29.76% | 0.84% | ||
预留 | 49.4024 | 19.34% | 0.54% | ||
合计 | 255.4024 | 100.00% | 2.81% |
注: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名张锐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锐豪先生正式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张锐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