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8日11:0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效降低了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