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投资额度: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一个会计年度内任意一个时间点同时持有多笔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短期中低风险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拟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单只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中短期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