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5-00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一、交易概况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时科技”)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新能”)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 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2MA672PP53U |
注册资本 | 4,573.33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杰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2508号办公楼(栋)1-5层1号 |
成立日期 | 2021年3月15日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金时科技认缴注册资本3601.33万元,占金时新能78.75%; 杨维清以知识产权出资972万元,占金时新能21.25% |
2、标的公司前期情况
(1)2021年3月,公司与西南交大杨维清教授签署了《金时新能出资人协议书》,约定公司拟与杨维清教授共同设立金时新能,其中公司以货币及知识产权出资2268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851.426万元,知识产权出资416.574万元),占金时新能70%;杨维清教授以知识产权出资972万元,占金时新能30%,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1 | 金时科技 | 1851.426 | 货币 | 70% |
416.574 | 知识产权 | |||
2 | 杨维清教授 | 972 | 知识产权 | 30% |
合计 | 3240 | / | 100% |
注:根据四川政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双方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评估价为1388.58万元。
(2)2024年1月,公司与杨维清教授签署了《关于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按照4860万元的投前估值(即金时新能设立时注册资本的1.5倍)向金时新能增资2000万元,其中1333.33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666.67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金时新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1 | 金时科技 | 1333.33 | 货币 | 78.75% |
1851.426 | 货币 | |||
416.574 | 知识产权 | |||
2 | 杨维清教授 | 972 | 知识产权 | 21.3% |
合计 | 4573.33 | / | 100% |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6,136,059.84 | 43,336,448.52 |
负债总额 | 34,330,903.41 | 32,387,913.36 |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净资产 | 21,805,156.43 | 10,948,535.16 |
项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34,513.27 | - |
营业利润 | -9,080,758.37 | -13,107,256.98 |
净利润 | -9,143,378.73 | -13,100,856.98 |
4、金时新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增资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科技”)目标公司: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时新能”或“公司”)除增资方外的现有股东:杨维清
1、定向增资
根据金时新能经营发展需要,并与金时新能股东杨维清教授沟通,金时新能拟将当前拥有的666.67万元资本公积,按照1元/股的价格向金时科技定向转增股本,定向转增完成后,金时新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金时科技 | 2,000.00 | 81.45% |
2,268.00 | |||
2 | 杨维清 | 972.00 | 18.55% |
合计 | 5,240.00 | 100% |
2、新增资本
待金时新能完成上述定向增资后,金时科技拟按照1.5元/股的价格向金时新能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即1,333.33万元计入金时新能注册资本,666.67万元计入金时新能资本公积)。交易完成后,金时新能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 | 持股比例 |
1 | 金时科技 | 1,333.33 | 85.21% |
2,000 | |||
2,268.00 | |||
2 | 杨维清 | 972.00 | 14.79% |
合计 | 6,573.33 | 100% |
公司对金时新能本次增资款项的用途为金时新能的日常经营。
3、业绩承诺
经各方协商一致,金时新能在2025年上半年度应实现超级电容器相关收入1,200万元(为避免歧义,前述收入包括公司销售超级电容器碳、超级电容器单体、超级电容为主集成产品,以及关联交易按同类市场水平调整后的收入)。2025年度上半年结束后的60天内,金时新能需向金时科技提交经金时科技认可的财务报告。
若金时新能2025年度上半年实现超级电容器相关收入未能达到1,200万元(含本数),金时科技有权根据金时新能2025年度上半年财务报告的整体情况,对金时科技及杨维清持有的金时新能股权按照如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调整:
(1)金时新能及杨维清一致同意于取得金时新能财务报告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将根据增资协议金时科技增资的666.67万元资本公积以1元/股的价格向金时科技定向转增股本,上述定向转增完成后,金时新能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金时科技 | 2,000.00 | 89.48% |
2,000.00 | |||
2,268.00 | |||
2 | 杨维清 | 972.00 | 10.52% |
合计 | 7,240.00 | 100% |
(2)金时新能及杨维清一致同意于取得金时新能财务报告后的30个工作日内,杨维清须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27%实缴股权(对应金时新能注册资本280.681万元)以0元价格无偿转让给金时科技,上述股权转让后,金时新能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金时科技 | 280.681 | 89.48% |
1,333.33 | |||
2000.00 | |||
2,268.00 | |||
2 | 杨维清 | 691.319 | 10.52% |
合计 | 6,573.33 | 100%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资金将用于金时新能的经营发展,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金时新能超级电容项目的投产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利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金时新能超级电容项目,金时新能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受其他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面临较高的研发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后,金时新能仍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增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