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7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月2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