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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8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个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0.91%。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股,并于2022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6,666,700股,其中:无限制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6,666,7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有限制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通过股份增发的方式向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390,000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28日上市,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7,000股,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年7月29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9,433,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9,433,7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0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3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44%。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名,为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彪、杨敏,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彪、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敏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彪、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敏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彪、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敏承诺:

“本企业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或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减持计划,逐步减持。”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5名,为公司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彪、杨敏。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1%。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备注
1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48,000,00048,000,00012,000,000公司控股股东
2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4,000,0001,000,000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4,000,0001,000,000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陆彪10,800,00010,800,0002,700,000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5杨敏10,800,00010,800,0002,700,000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合计77,600,00077,600,00019,400,000

注:公司董事长陆彪、副董事长、总经理杨敏通过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通过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通过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中,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减少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0,367,00073.4477,600,0002,767,0002.53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77,600,00070.9177,600,0000.000.00
首发后限售股2,767,0002.532,767,0002.5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9,066,70026.5677,600,000106,666,70097.47
三、总股本109,433,700100.0077,600,00077,600,000109,433,7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人对泰慕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人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月 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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