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根据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并提高运营效率,拟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规划”)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霍普规划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千旭,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千旭将依法解散并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霍普规划承接。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13219352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3号楼A-1255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龚俊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营业期限:2000年11月29日至2050年11月2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6,112.41 | 7,873.41 |
总负债 | 4,845.57 | 5,134.89 |
净资产 | 1,266.84 | 2,738.51 |
项目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58.80 | 7,574.38 |
营业利润 | -1,212.12 | 488.56 |
净利润 | -1,189.01 | 470.68 |
注:以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被合并方: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KF65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1-6000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龚俊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8月1日营业期限:2016年8月1日至2036年7月31日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品牌策划与推广,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物业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660.07 | 754.88 |
总负债 | 86.76 | 112.47 |
净资产 | 573.31 | 642.41 |
项目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7.02 | 532.84 |
营业利润 | -70.60 | 211.68 |
净利润 | -69.10 | 199.89 |
注:以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方式及相关安排
1、霍普规划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上海千旭,合并完成后,霍普规划存续,上海千旭将解散并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霍普规划承接;
2、合并完成后,霍普规划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双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霍普规划、上海千旭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