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 | 11,211.13 | 9,844.21 | 9,844.21 | 3,481.64 |
线建设项目 | ||||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12,280.50 | 9,849.40 | 9,849.40 | 3,394.54 |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 24,183.79 | 20,112.01 | 20,112.01 | 7,133.2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37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8,000.00 | 18,000.00 | 15,749.54 | 15,761.19 |
合计 | 68,675.42 | 60,805.62 | 58,555.16 | 29,771.99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车间建设 | 3,714.21 | 3,714.21 | 5,275.77 | 1,561.56 |
设备硬件 | 6,130.00 | 6,130.00 | 4,568.44 | -1,561.56 | |
其他费用 | 155.18 | - | - | - | |
铺底流动资金 | 1,211.74 | - | - | - | |
合计 | 11,211.13 | 9,844.21 | 9,844.21 | -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了更好地满足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运营需求,提升综合使用效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所需的车间工程建设方案、设备及硬件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从而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本着成本控制的原则,合理降低了当前阶段的部分设备及硬件购置金额,并相应增加车间工程建设金额,若后续公司发展需要增加设备及硬件采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购。上述调整影响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明细项目支出。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项目的运营需求,提升综合使用效应,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将公司的募投项目之“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需求、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之“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平安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